
一對前夫妻阿岳與小妍(均化名),當初為了申請租金補貼,竟然動歪腦筋,兩人共同偽造租賃契約詐領補助,最終難逃法網。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的犯行明確,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等罪判刑,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為貪圖小利付出沉重代價。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岳與女子小妍原為夫妻關係,過去承租民宅期間,租約期滿後未再與房東正式續約,僅維持不定期租賃。然而兩人為符合政府「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申請條件,竟在未經房東同意下,自行製作多份租賃契約,並冒用房東簽名,營造長期租約假象。
檢方查出,兩人先後偽造三份不同期間的租賃契約,並透過網路上傳至申請系統,使承辦人員誤信資料真實,陸續核發租金補貼。最終共詐得11萬5000元,其中阿岳取得6萬元,小妍則涉及5萬5000元。直到房東發現異狀,向主管機關通報租約早已終止,案件才曝光。檢警介入偵辦後,兩人於法院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
法官審酌,兩人明知申請補助須檢附合法租賃契約,卻偽造文件、詐領國家資源,不僅侵害房東權益,也影響政府補助制度的公正性與管理正確性。更甚者,兩人犯後未歸還補助款,若非房東主動揭發,恐將持續領取補助,顯見法治觀念薄弱。
法官考量兩人犯行屬共同正犯,且分別涉及兩次犯行,因此,判處阿月有期徒刑8月、小妍6月,均得易科罰金;另未扣案的偽造契約及犯罪所得11萬5000元,依法宣告共同沒收,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