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買房時屋主願意折讓30萬,要求你「放棄漏水保固」,你會願意嗎?就有民眾購屋時屋主提出這個條件,並強調只有「角落一點點漏水」,他被這個條件說服並簽約後,才發現實際上根本下雨時會「整間漏水」,讓他崩潰求助。專家指出這種案例往往藏著「資訊不對等」,根據民法還是有辦法能向前屋主追討瑕疵擔保責任!
「角落滲水」變「整間漏水」 他買房後崩潰
購屋陷阱層出不窮,根據《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指出,這起例子為購屋者在與屋主協議時,屋主表示「願意折價30萬,但請他放棄漏水保固」,而購屋者接受折價條件後,才發現仲介口中「只有角落一點點漏水」的房子,其實根本遇上下雨天是「整間漏水」的情況,實際上遠比被告知的嚴重許多,損失可能也遠超過折價的30萬,讓購屋者覺得上當受騙、卻又不知如何求償。
有房仲指出,這種「折價換放棄保固」的手法常常存在於不動產交易,卻往往藏著雙方資訊不對等的陷阱,屋主拋出看似不錯的折讓,又以話術、避重就輕等方式讓買方覺得划算,不料後續的修繕及維修等,反而有更嚴重麻煩的後果。
別擔心!簽了放棄協議還有救 專家這樣說
法律專家對此指出,就算雙方簽署了放棄漏水保固,但根據民法第355條規定,賣方如故意不告知瑕疵、或未擔保房屋沒有漏水,即使有這項協議,賣方仍應負起瑕疵擔保責任,表示買家後續發現情況與原先賣方說的不一致,也是可以蒐證並要求補償或修繕。
1·「立即蒐證」,詳細拍攝漏水位置、水量多寡、受損狀況等,並標註時間日期,同時也能找驗屋單位來鑑定,確認漏水原因,評估修復所需費用。
2·「尋求法律途徑」,買家在發現問題後,除了要立即通知賣家,並在通知後6個月內行使權利,依據民法第359條請求減少價金甚至解除契約;如果賣家或仲介當初有故意隱瞞的情況,更可進一步請求損害賠償。
3·考慮「調解機制」,除了走法律途徑,各縣市政府都設有「不動產糾紛調處機制」,可以透過專業第三方協助進行協調,有時候能減少訴訟時間延宕、更快解決爭議;另外,也能向仲介業所屬的公會提出申訴,同步要求業者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