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長良有機專區。圖/農業部提供
花蓮長良有機專區。圖/農業部提供

農友承租公有或國營事業農地,農業部4日表示,如果是從事有機農業,可享有六折的租金優惠。農糧署表示,依據承租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作有機農業使用優惠辦法第4條規定,經審認登錄,可向土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提出租金優惠申請。

農糧署說明,農友向土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提出租金優惠,申請起計日的次月,即會按租約所訂租金金額的60%計收租金,也就是提出申請後的下個月就打折。

多數新進有機農友,對於這一點並不明白。農糧署說,農友經營初期產銷往往還未達到平衡,透過租金的優惠,實際上可以減輕一部份的負擔。

根據統計,自有機農業促進法實施以來,目前已有超過1,800公頃的公有、或台糖出租農地獲得租金優惠。提醒符合資格還沒申請的承租人,趕快申請,尤其是新進的有機農友,經營初期產銷往往還未達到平衡,透過租金的優惠,可以減輕一部份的負擔。

該署也特別提醒,享有租金優惠的農地必須持續從事有機農業,一旦因故終止,等於喪失優惠資格,不再享有優惠,「不但租金恢復按原價計收,如果涉及違反契約規定,還會按租賃契約管理事項處置!」

另,農糧署指出,有一部分的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對農地的管理,並不是採取租賃方式,而是採委託經營方式與農友合作,農友所支付的不是租金,而是「權利金」。並不表示就不能同時採用,建議農友可以向委託經營的單位洽詢是否適用,因為考量有些委託經營的性質與農地租賃相近,各機構有可以比照租金優惠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