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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出售多筆自住土地 有機會享「一生一次」優稅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台北報導 民眾申報土增稅可享有「一生一次」的自住優惠,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若同時出售多筆自住土地,符合條件下可視為一次出售,同時適用一生一次的土增稅優惠。 財稅局表示,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同時出售,若合計面積符合《土地稅法》規定,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可視為一次出售並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增稅。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所謂「同時出售」,除訂定契約日應相同外,也須在同一天申報移轉現值,才可視為一次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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