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是什麼?
囤房稅2.0是一項針對非自住住家的差別稅率制度,此為一項打房政策,目的是抑制房地產投機客,將住宅回歸平衡。根據現行規定,個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共持有3戶以下住家,可以享有自住1.2%稅率;超過3戶的非自住住家,則依各縣市不同,稅率介於1.5%至3.6%之間。
囤房稅2.0的修正內容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將差別稅率制度從原本的地方政府自主決定,改為全國統一實施。
二、將非自住住家的稅率分級調高,持有愈多房屋的多屋族,要繳納愈多稅金。
※ 根據財政部的統計,去年全國有49.4萬戶持有4戶以上的非自住房屋,占全國房屋總數的7.9%。
囤房稅2.0修法重點(2023/12/8更新)
囤房稅2.0修法的目的是要打房,打擊投資客手中閒置、空置房屋,鼓勵手中房屋作為自住或出租,並減輕自住者的稅負。 修法的三大重點如下:
一、調高空置房屋的稅率上限,並採累進課徵
對於持有多間房產卻非自住用途者,修法將法定稅率上限提高到4.8%,下限提高到2%。各地方政府必須在這個範圍內設定囤房稅的稅率。而且,如果超過一定的戶數,每一戶都要按照最高的稅率來計算。
二、降低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
為了讓購屋自住或將房屋放到租賃市場的人能夠受惠,也考慮到繼承共有住家造成的空置問題,修法將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就是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有一戶,而且是自己住在裡面並登記戶籍的)的稅率降到1%。
除了自住部分,有兩種情況的稅率也有調整降低稅率:
- 出租房屋並申報租金收入達到租金標準,法定稅率改為:1.5∼2.4%。
- 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改為:1.5∼2.4%。
三、針對非自用住宅持有數量加重稅率
畢竟此次修法重點是打擊空置房屋,以及打擊建商閒置空屋不願降價的問題,因此針對持有長期庫存的建商、持有多戶房產、或多戶房產出租且未申報或未達租金標準、非自住供旁系親屬他人使用的房屋,皆將法定稅率增加最高到4.8%,估計全國約36萬戶受影響,粗估整體可增26億元的稅收。
房屋稅差別稅率(囤房稅2.0)方案差異 表格資料於2023/12/8更新 | ||||
| 項目 | 修正後 | 備註 | ||
| 歸戶方式 | 全國 | – | ||
| 法定稅率 | 自住 | 單一自住房屋一定金額以下 | 1% | 328萬戶房屋受惠 減稅利益約24.35億 |
| 自住3戶以下 | 1.2% | |||
| 非自住 | 社會住宅 | 1.2% | ||
| 公益出租人 | 1.2% | |||
| 非自住空置住家 | 2%∼4.8% | |||
| 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 | 1.5%∼2.4% | 18萬戶房屋受惠 減稅利益約11.22億 | ||
| 繼承非自願共有房屋 | 1.5%∼2.4% | |||
| 建商餘屋 1 年以內 | 2.0% | 36萬戶房屋 稅負增加 初估稅收增加約26.15億 | ||
| 建商餘屋 1~2 年 | 2.8% | |||
| 建商餘屋 2~4 年 | 3.6% | |||
| 建商餘屋 4~5 年 | 4.2% | |||
| 建商餘屋 5 年以上 | 4.8% | |||
| 供旁系親屬等他人使用 | 2%∼4.8% | |||
| 出租未申報或未達租金標準 | 2%∼4.8% | |||
| 註:自住3戶限自然人,非自然人持有住家用住宅全數歸為非自用稅率 | ||||
囤房稅2.0如何計算戶數?
囤房稅2.0的核心是「全國歸戶」,也就是說將以全國為單位,統計一個家庭在全國各地的不動產數量,家庭內是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所以如果一個家庭在全國範圍內擁有超過3間不動產,那麼第4間以上(含第4間)的不動產就要繳交囤房稅。這是與現行方式上最大的改變,因為現行方式是各縣市分開計算不動產數量。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家庭有多個房產,但皆位於不同縣市,並未集中在同一縣市,那麼現行制度下是不需要繳交囤房稅。
囤房稅2.0哪些縣市受到影響?
根據最新的修法方案,全國22個縣市中,目前有10個縣市已經實施差別稅率,分別為:
| 現行已實施差別稅率10縣市 | |
| 縣市 | 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 |
| 台北市 | 2戶以下:2.4% 3戶以上:3.6% |
| 連江縣 | 2戶以下:1.6% 3戶以上:2% |
| 宜蘭縣 | 2戶以下:1.5% 3∼7戶:2% 8戶以上:3.6% |
| 桃園市 | 5戶以下:2.4% 6戶以上:3.6% |
| 台中市 | 4戶以下:2.4% 5戶以上:3.6% |
| 台南市 | 第1戶:1.5% 2∼3戶:1.8% 4∼5戶:2.4% 6戶以上:3.6% |
| 高雄市 | 3戶以下:2.4% 4戶以上:3.6% |
| 新竹市 | 5戶以下:2.4% 6戶以上:3.6% |
| 新竹縣 | 5戶以下:2.4% 6戶以上:3.6% |
| 屏東縣 | 2戶以下:1.5% 3戶以上:3% |
| 資料整理:厝好貸 | |
但是台南市、連江縣、宜蘭縣和屏東縣雖然已實施差別稅率,但其最低差別稅率低於2,因此必須調高跟進!而全國有12個縣市尚未實施房屋差別稅率,因此必須統一調整且訂定差別稅率,其中縣市包括新北市、嘉義縣市等,詳細如下:
| 現行未實施差別稅率12縣市 | |
| 縣市 | 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 |
| 新北市 | 不論戶數,皆為1.5% |
| 苗栗縣 | |
| 南投縣 | |
| 雲林縣 | |
| 嘉義縣 | |
| 台東縣 | |
| 澎湖縣 | |
| 基隆市 | |
| 嘉義市 | |
| 花蓮縣 | |
| 彰化縣 | |
| 金門縣 | |
| 資料整理:厝好貸 | |
因此,這12縣市的多屋族影響最大,將要承受最低稅率從1.5%提升到2%的影響,還要依據戶數適用不同的差別稅率,愈多戶者稅率愈高。
至於已經有最高3.6%稅率的8個縣市,像是台北市、高雄市等,則要看地方政府和議會的決定,是否要將最高稅率調整到新制的4.8%。如果沒有調整,那麼在這些地區擁有3間或6間以上房屋的多屋大戶,在新制下就不會有太大變化。
囤房稅2.0打房政策會影響房東和租屋族嗎?
在囤房稅2.0公布後,儘管行政院長陳建仁隨即在臉書上說明,囤房稅2.0有設計獎勵出租機制,不會造成轉嫁現象,但不少房市專家都指出,擁有多屋的包租公、包租婆勢必將租金轉嫁給租客,租屋族可能會因此受到波及。
羊毛出在羊身上,雖然有獎勵機制,但台灣大多數都是沒有合法申報出租的租屋黑市,房東增加的稅賦,極有可能直接轉嫁給房客。
囤房稅2.0打房政策能讓房價下跌嗎?
囤房稅2.0至少需要10年發酵,而且現在資訊透明,台灣持有房屋的成本又相較其他國家低,就算台灣房屋持有成本包含「持有稅賦」和「其他支出」,且其他支出會因在不同縣市及個人因素而有所不同,但因為台灣持有房屋稅基計算標準並非以「市價」做計算,在沒有調整任何稅基標準的情況下,台灣的房屋持有稅率依舊只有萬分之四(0.0004),對投資客一點影響都沒有,還是能讓許多房產的投資客不停囤房,炒高房價,使台灣房價高漲的情況持續發生,所以即便今年拋出許多的打房政策,實際上也只是「只聞雷聲響,不見山雨來。」
台灣今年第一季經內政部提供全國各縣市的房價所得比數據中,在房價所得比上(下圖),台北和新北市的房價高出全國平均1倍甚至超過1.5倍,因此想要在台北市買下房子,至少需要15年不吃不喝才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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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房貸負擔率來觀察,內政部說明房貸負擔率越高代表負房貸超過個人所得可負擔的範圍越多,也就是說房貸可負擔的能力越低。
如果房貸負擔率在 50%(含)以上表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40%(含)~50%(不含)表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30%(含)~40%(不含)表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30%(不含)以下表示可合理負擔。從下圖內資料上也顯示,全國有三直轄市,分別為台北市、新北市及台中市,房貸負擔率已經超過全國房貸負擔率數倍,表示要能夠在這三個直轄市購屋成家已然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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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實施時程
法案已於7月6日拍板定案,財政部公布的修法時程如下:
112年9月底,修法草案送至行政院審查轉立法院審議。
112年12月31日前,與立法院黨團積極溝通,期順利完成修法。
預定113年7月1日實施新制,修正系統和完備稽徵作業。
114年5月正式開徵囤房稅2.0。
究竟囤房稅2.0能不能實質的影響房價?會不會影響到租客權益?是否真的能夠真正打房?就目前不論是房地產專家、財經專家、房市專家,全都不看好政府一系列的打房政策,原因在於打房看起來來勢洶洶,但實際房價不見下墜,甚至越打越高。
政府和央行聯手出擊打房,左手出拳用一系列的打房政策期望打擊房價,包含房地合一稅2.0、平均地權條例2.0、自然人第二戶貸款成數調整上限(選擇性信用管制)、實價登錄2.0以及此次的囤房稅2.0(房屋差別稅率2.0),右手又寬鬆大撒幣做300億租金補貼、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房貸3萬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來加大補貼力道,並且為鼓勵房東投入公益出租,又推出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4.0、公益出租人等房東補貼優惠,加大力度幫助民眾,期望讓房市回歸自住使用,讓房價不再陡升跳漲,回歸穩定健全,但實際上對房價影響有限外,實際是讓租屋族群租金被合理轉嫁,造成租屋成本增加,變成既買不起房又租不起房的惡性循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