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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民眾要將公寓過戶給從母姓的外孫,最後透過採遺贈方式辦理。資料照片,圖非當事人
有家族因下一代無男丁,延續傳統「抽豬母稅」的觀念,將嫁出女兒的所生男孩改從母姓,若要將不動產直接轉移到隔代從母姓的後代,若採「買賣」或「贈與」方式,將被課徵一筆不小稅金,地政士建議,可利用遺囑中的「遺贈」轉移,只要其他女兒不主張特留分,即可完成移轉目的。
地政士李晏彰分享,王先生育有3女,為延續香火,家族商量後,決議將小女兒中的次子,從母姓;而王先生從南部到北部打拚,在新北新莊買了一間老公寓,視作自己的起家厝,目前市價約1000餘萬元,雖然價值不算太高,但考量祖先牌位要有後代祭祀,打算將老屋移轉到已從母姓的外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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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有民眾要將公寓過戶給從母姓的外孫,地政士建議可採遺贈方式辦理。示意動畫
不過,王先生要將「起家厝」過戶給外孫,生前移轉,不外乎以「買賣」或「贈與」方式,但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契稅,甚至是贈與稅,稅金不小。再者,二親等買賣必須要有資金流向,且贈與後再出售還有房地合一稅等諸多稅金問題,令王先生相當苦惱,且未來過世後,也無法確保房屋,交由外孫繼承。
李晏彰說,按民法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位,意味王先生外孫要取得繼承權前,還要過3位女兒的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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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節稅等多方考量,近年不動產的繼承、贈與移轉量皆增加。資料照片,圖非當事人
李晏彰建議,以遺囑中的「遺贈」方式,將房子過戶給外孫,只要其他女兒不主張特留分,就可成功隔代繼承,像是有被繼承人考量繼承人不學好,或是不孝等因素,透過遺贈方式,將不動產跳過二代,直接過給三代,類似案例不算少見。
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執行長蕭琪琳指出,「遺贈」的方式,只要配偶或直系血親不主張特留分,就可成功移轉不動產給再下一代,不過,配偶或直系血親,因財務驟變,事後反悔來爭特留分的案例也不少,但特留分繼承權被侵害,需在2年內行使權利,因此,以該方式完成移轉後2年後,發生糾紛對簿公堂的機率將大為減少。(楊明峰/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