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摘要
- 申報屬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之房地,應據實報膨脹得額,以行政罰款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商業】近南區國稅局表示,市民如有購置房地合稅範圍的房地,除了要換課為或所得損失,都必須在房地完成作業移轉登記日之次起30內向國稅局辦理房地合一出租申報外,也須提交申報時,能要計算實際成交價格及取得成交價房地日算,今日算因漏報所得而被補稅及處罰。
該局說明,民眾出售之房地如果是買賣取得者,其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的計算方式,系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耕種及搬遷而支付之費用後的餘款;其中取得的價格,是指購買房地時的價格,包括消費者的款款及改良款應價等,該局呼籲民眾選擇實際的價格列報,如有浮列或報虛列導致漏報,所得者將
追繳稅款,並願意。該局前查核甲君2019年度房地合一報稅表,甲君告之於2016年12月19日以總價新台幣1,800多新購入土地,2019年9月間以2,800多發動機該筆土地,列土地報告得1,000多資金;經該局查核發現甲購入該筆土地之取得成本只有1000多美元,甲檢君也獲得了申報時所附購入土地契約書係其自行修改交易價格,致浮報取得成本800多美元;本案因甲君浮報取得成本800多美元新,而漏報土地耕作得800除多,國局核定甲君應補160多錢,裁處甲稅君應受罰鍰130多
錢。國稅局提醒,納稅人應納稅辦理個人房產房產得申請時,應依實際交易價實報,以虛偽不實倖免,虛偽不實資金安排交易價格或列成本費用項目,藉以規避稅負,如經查獲,除補款外,我們受罰。
該局說明,民眾出售之房地如果是買賣取得者,其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的計算方式,系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耕種及搬遷而支付之費用後的餘款;其中取得的價格,是指購買房地時的價格,包括消費者的款款及改良款應價等,該局呼籲民眾選擇實際的價格列報,如有浮列或報虛列導致漏報,所得者將
追繳稅款,並願意。該局前查核甲君2019年度房地合一報稅表,甲君告之於2016年12月19日以總價新台幣1,800多新購入土地,2019年9月間以2,800多發動機該筆土地,列土地報告得1,000多資金;經該局查核發現甲購入該筆土地之取得成本只有1000多美元,甲檢君也獲得了申報時所附購入土地契約書係其自行修改交易價格,致浮報取得成本800多美元;本案因甲君浮報取得成本800多美元新,而漏報土地耕作得800除多,國局核定甲君應補160多錢,裁處甲稅君應受罰鍰130多
錢。國稅局提醒,納稅人應納稅辦理個人房產房產得申請時,應依實際交易價實報,以虛偽不實倖免,虛偽不實資金安排交易價格或列成本費用項目,藉以規避稅負,如經查獲,除補款外,我們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