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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售、成屋皆課稅「被剝2層皮」 業界:很難說服市場
「房地合一稅2.0版」修法將預售屋定義為房屋,一旦立法院通過,不論預售屋轉單或成屋交易均會被課徵房地合一稅,持有期卻從預售、成屋切2次計算,房市業者形容「預售屋被剝2層皮」,並認為持有期間分次計算不盡公平,建議施行細則應訂定清楚,避免引發爭議。
新版的房地合一稅修正草案指出,持有房地2年內出售獲利,將被課徵45%稅額,持有2~5年內出售獲利則課35%,特別注意的是,預售屋從原先為契約,改被定義為房屋,將不再依過去換約出售後以綜合所得稅申報的5~40%稅率,改為轉單獲利課徵房地合一稅。
因此,民眾購入預售屋簽約時,就開始計算持有時間,等到交屋時歸零,再以成屋登記日起計算持有期。由於預售屋簽約到交屋約2~3年,意味轉單獲利勢必會被課稅,住商不動產企研室資深經理徐佳馨形容:「預售屋被剝2層皮」。 /cloudfront-ap-northeast-1.images.arcpublishing.com/appledaily/NVY2FEKH5FCNNDMPU2MBS7B73Y.jpg) 房地和一稅修法衝擊預售屋市場。示意照片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認為,預售屋在物權上定義為房屋,卻不像成屋的屋主擁有所有權,預售屋是否能比照成屋貸款?另外,預售屋納管後,是否適用持有6年自用免稅門檻?若可適用,預售屋無水電繳費證明,如何證明為自用?顯見其中有諸多矛盾之處。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張欣民表示,財政部修正房地合一稅納管預售屋,補足實登2.0管不到換約的那一塊,嚴格防堵短期炒作,方向正確,不過若定義預售屋為房屋,持有時間卻在成屋時歸零重計,缺乏合理性,很難說服市場。 /cloudfront-ap-northeast-1.images.arcpublishing.com/appledaily/JJUEC4J6ZNHSNCY3A4OKLZ3T44.JPG) 購屋者未來將逐步傾向成屋市場。資料照片
何世昌表示,可預期短線投資客近期會有拋售潮,由於實施細尚未訂定,買賣雙方將呈觀望態度,也恐怕影響建商推案步調。他強調,政府打炒房正確,但法規上環環相扣,財政部應將細則訂定清楚,以避免後續混亂與爭議發生。
徐佳馨認為,預售屋長期不繳稅、未誠實申報,如今納管後,不確定因素更大,購屋者會逐漸向成屋市場靠攏。(楊明峰/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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