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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輔法三讀是為保護農地,務實解決長久存在問題並非選舉放水- 發布日期:2019-06-29 09:33
- 修改日期:2019-06-29 09:34
6月27日三讀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是政府為積極面對問題而修訂,採取全面納管不得污染,透過清查及衛星監控不准新增,增訂檢舉條款及獎勵制度等措施,必能共同解決這個累積許久的問題,兼顧環保、守農地、拚經濟。 為了落實環境安全、維持產業發展及保護居民就業,本次修法透過以下方式,加強執行期能: 一、全面納管、不得污染:105年5月19日前屬低污染未登記工廠,需在2年內申請納管,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每年繳交納管輔導金,並於計畫經核定後2年內完成改善。另對於中高污染工廠,直轄市、縣(市)政府,會訂定輔導期限,輔導業者轉型、遷廠或關廠。拒不配合者,依法停止供電、供水、拆除。 二、透過清查及衛星監控變異點隨時監控,105年5月20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依法將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 三、增訂20年落日條款:為督促特定工廠登記業者儘早完成用地合法,經濟部從善如流,接受社會意見,明定特定工廠有效期間,為本法施行後20年止,以加強解決農地工廠問題,避免拖延。 四、增訂檢舉條款及獎勵制度,讓全民一起監督未登記工廠納管! 發言人:工業局楊志清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7541255分機2902、0912-710927 電子郵件信箱:ccyang1@moeaidb.gov.tw 業務聯絡人:中部辦公室許世燦視察 聯絡電話:049-2359171分機1103、0912-967776 電子郵件信箱:tsane@mail.cto.moe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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